如果要繳6元...那還要報所得稅嗎? - 所得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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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lazypanda (水瓶熊貓)》之銘言:
: 免徵免退限額
: 所得稅法
: 第100-1 條 依本法規定應補或應退之稅款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小額稅款,財政部得視實
: 際需要,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或免退該項稅款。
: 日期文號: 財政部82/05/17台財稅第820200421號函
: 摘  要: 綜合所得稅免徵免退限額提高為二百元
: 內  容: 為簡化稽徵業務、減輕退補稅之作業負荷及節省稽徵成本,綜合所得稅免徵
: 免退限額,奉行政院核定自新臺幣一百元提高為二百元。(財政部82/05/17
: 台財稅第820200421號函)
: 參考:http://0rz.tw/a52GP


那請問一下
我這次應退32元
現在看了上面說明後
才知道不會退稅了

那我已經網路申報送件出去了
還沒有寄檢附文件
可以不理它了嗎
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呀

之前想想退32元還要去寄掛號花錢
好像還倒貼
原來32元也不會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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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Queena avatarQueena2007-05-20
若是因要檢附受扶養人資料或列舉憑證,則還是要寄出才行哦!
Dorothy avatarDorothy2007-05-21
這些資料憑證需被審核,不然若被剔除,則要補稅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