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租約不報稅只是檢舉可以嗎? - 所得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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爬了很久的文,幾乎是整晚...

檢舉文看了很多,租約報稅文也看了很多,

但是還是沒有解開我的疑惑,所以就發文了!!

這是我第一次在這裡發文,如果有什麼不妥還請板主跟板友見諒!


我的租約第十六條寫明了:

本件租屋之房屋稅、綜合所得稅,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,其增加部分,

應由乙方負責補貼,以方絕不異議。


以上根據我爬了租屋經驗板根本板得知的概念是,

只要我拿租約去報稅,那增加的稅額,必須由我負擔,而且是合法的!

那我想請問,如果我沒有拿去報稅,我只是憑此租約去檢舉房東逃漏稅,

不只我這一戶,還包含樓下的房子房東也租出去了,一樣也是沒有報稅,

那這樣一來,如果被國稅局要求繳稅或是補稅或是罰錢,

我也一樣要負責補貼稅金嗎?

那這樣不是誰去檢舉,只要有增加稅金我都要照樣補貼嘍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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