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稅計算之問題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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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在讀契稅 有些地方不了解 請大家解惑 謝謝

假設 甲跟乙各自有一棟房屋 甲的房屋為五百萬 乙的房屋為六百萬

請問交換時 甲要繳的契稅是五百萬的2%還是六百萬的2%呢

依據契稅條例第六條 交換契稅,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,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。
   
前項交換有給付差額價款者,其差額價款,應依買賣契稅稅率課徵。

所以我的計算方法是: 甲承受的部份為六百萬 其中五百萬為交換的部份

須繳五百萬X2%的交換契稅 且一百萬須繳6%的買賣或贈與契稅

(因為不論其差額為贈與或買賣 其受贈人或買受人皆為甲方)

而乙方只需繳五百萬X2%的交換契稅 請問我這樣計算是對的嗎

另土地按規定是不用繳契稅的

那假如甲的房屋為五百萬 乙的土地為七百萬 請問契稅與土地增值稅要怎麼算呢

我的想法如下: 甲承受的部份為七百萬 本來是要繳五百萬X2%的土地交換契稅

還有二百萬X6%的贈與或買賣契稅 但由於土地免繳契稅

且土地不承認交換 交換視同買賣 所以甲只要繳二百萬X6%的贈與或買賣契稅

乙的部份不但要繳五百萬X2%的房屋交換契稅 還要繳土地增值稅 請問這樣想法對嗎

還有假設乙未向甲收取差額 乙須繳二百萬部分之贈與稅嗎

謝謝各位板友不吝解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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