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 合併申報或是分開申報 薪資分開計稅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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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要謝謝小曼板主的來信詢問,讓我發現很久以前的回文有錯誤 >"<

※ 引述《ojh (消失在沙漠中的駝客)》之銘言:
: 已婚人士有三種報稅方式,(結婚第一年則有四種)。
: 分別是合併申報、本人薪資分開計算、配偶薪資分開計算和分開申報(僅第一年可用)
: 就個人經驗來說,當夫妻薪資差不多時,報稅金額由高到低是:
: 合併 >> 高薪方分開算 > 低薪方分開算 > 分開申報(僅第一年可用)
: 而當夫妻薪資差很多時,報稅金額由高到低是:
: 高薪方分開算 >> 分開申報(僅第一年可用) > 合併 >= 低薪方分開算

依照現行的稅制,雙薪家庭無論是夫妻誰當納稅義務人,

大部分的情形,以『薪資低的一方』分開計稅,是最優的申報方式。

妻所得較低,若以夫為納稅義務人,就是"配偶薪資分開計算";
若以妻為納稅義務人,就是"本人薪資分開計算"。


但是,有例外的情形!

雙薪家庭若有大筆『其他所得』,有可能造成以『薪資較高的一方』分開計稅較優。

但是"多大筆"的金額才會影響此算式,我不知道........

此處的『其他所得』泛指『非薪資所得』之其他所得總合。



也因此,文章代碼(AID): #16KwSTF5 (tax)
我當初的舉例列入了10萬元的其他收入,造成當時討論串的結果很怪! >"<

: 假設夫95年度薪資收入:1500000元
:   夫95年度其他收入: 100000元(非儲蓄免扣額)
^^^^^^^^^^^^^^^^^^^
:   妻95年度薪資收入: 400000元

就是因為多了那筆其他收入的舉例,造成我的舉例變成了『特例』!

真是對不起當時一同討論的板友..... 囧rz



或許此"最佳報稅算式"還會受其他因素所影響,

(因為我們舉例時只用最單純的例子-夫妻兩人來計算,無其他特別扣除額、扶養親屬)

所以,請愛用報稅軟體,或是以國稅局的試算網頁來試算『個人報稅』,以免有誤。

國稅局試算網頁 http://www.ntat.gov.tw/county/ntat_ch/taxcount1.j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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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Vanessa avatarVanessa2010-06-07
原文仍有保留價值,就是有大筆其他所得的特例情況囉..XD
Agatha avatarAgatha2010-06-12
我是因為始終沒有幫雙薪夫妻報過稅,一直沒有經驗可以累積..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-06-17
所以其實我不懂的實務還很多耶...^^
Mason avatarMason2010-06-17
今天也才發現...原來有保險憑證.(之前看了新聞,卻沒看出來)
Thomas avatarThomas2010-06-22
其實很多實務,都是從板上看來的 :P
Sandy avatarSandy2010-06-25
分開計算僅扣"免稅額"跟"薪扣",跟其他所得無關..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