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尋了前文還是有點疑惑~
想請問, 我去年結婚...
以往都是以自然人憑證申報無特殊問題(標準扣除額 無扶養等)
今年可與先生採合併或分開報稅..(2人級距不同)
因先生無自然人憑證, 我嘗試以單身者方式計算所得稅時要繳的比較多
然後鍵入先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(但無收入等資料...因他沒有自然人憑證)
發現採夫妻所得合併計算時繳的稅額低很多...
(我以為是因為已婚身分 所以可以的免稅額較高??)
先生說是因為我未帶入他的收入 所以才會差這麼多...
可是 我的理解是.. 不是說可以分開計算嗎? 那帶不帶入他的收入重要嗎?
(因為只是要證明已婚身分不是嗎?)
不知我的理解是不是有誤?
感謝大家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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