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先生結婚後採合併申報,(第一年)去年國稅局有寄單子來,
就直接照申報,今年沒等到單子,去電才知國稅局認為列舉比較便宜,所以就不寄了,
先生有去國稅局申請了資料,帶光碟回來
(我其實也有去辦自然人憑証,但回家試才發現有問題讀不到卡片)
試算後要繳12%的稅,
因為我爸媽都給我哥哥申報,但因為他們都屬5%稅率,
所以本來想說如果由我申報,是不是可以少報較多稅?
但試著在申報軟體多加一人扶養資料,最後繳納金額也只有少4100(一樣是82000的5%)
這樣由我們夫妻申報或由我哥哥申報是不是就沒差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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