板上各位大大好
今天小弟在研究自己的保單發現
原來壽險的條約內容有包括到重大疾病的賠償
我這邊有保了兩家
一家是X泰
X泰條約寫一旦罹患重大疾病立刻賠償50%保險額度
一家是新X
新X條約寫一旦罹患重大疾病立刻賠償20%保險額度
而我的問題在此
由於我的新X壽險我保了300萬
20%也有60萬
X泰這家50%也有40萬
兩家合併共100萬
原本我最近想保法巴的重大疾病險100萬
但今天無意間發現壽險保單內容有賠償重大疾病的條文
請問各位大大
這樣是否和我原本想保法巴的用意衝突了呢
我的意思是說 是不是只要拉高壽險部分即可cover重大疾病的部份
謝謝
--
今天小弟在研究自己的保單發現
原來壽險的條約內容有包括到重大疾病的賠償
我這邊有保了兩家
一家是X泰
X泰條約寫一旦罹患重大疾病立刻賠償50%保險額度
一家是新X
新X條約寫一旦罹患重大疾病立刻賠償20%保險額度
而我的問題在此
由於我的新X壽險我保了300萬
20%也有60萬
X泰這家50%也有40萬
兩家合併共100萬
原本我最近想保法巴的重大疾病險100萬
但今天無意間發現壽險保單內容有賠償重大疾病的條文
請問各位大大
這樣是否和我原本想保法巴的用意衝突了呢
我的意思是說 是不是只要拉高壽險部分即可cover重大疾病的部份
謝謝
--
All 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