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稅後發現少列舉扣除額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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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angela303112 (阿潔)》之銘言:
: 去年的薪資所得為206,867
: 低於免稅額(82,000元)+標準扣除額(76,000元)+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(104,000元)
: 照理說我應該是不需要繳稅的
: 但我家人不太懂報稅,今天去報稅時,連我也一起報
: 再幫我報稅時,少列舉了"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(104,000元)"
: 等於我多繳了稅金 (206,867-82,000-76,000)*0.05=2443元
: 請問國稅局會再幫我核算後把這筆錢退給我嗎?
: 還是我要馬上再跑一趟國稅局去反應呢?
: 請各位版友指教
: 謝謝^^


我也發生一個烏龍,上傳完也送出信用卡資料,
才發現有列舉單據忘了加入;重新上傳也填入同張信用卡號…

扣款會以最後一次上傳金額為準嗎?
若不是,請問要如何進行申請退款;
謝謝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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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Xanthe avatarXanthe2012-06-05
文章代碼(AID): #18A_EIeb (tax) 等國稅局寄退稅支票給你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2-06-09
或是現在馬上打電話問信用卡銀行客服,問可否取消前筆授權
不要取消錯筆就是了 XD
Daniel avatarDaniel2012-06-13
清楚了,謝謝ak大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