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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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我也在辦理重購退稅的部分,以目前的了解情況是:

假如您 第二間辦理移轉一半,則售屋的土地價值為 80 + 70*50% = 115萬

增值稅可退稅部分 115 - 100 = 15萬元

但如果移轉 2/7的話,出售的土地價值為 80 + 70*2/7 = 100萬

增值稅可退稅部分 20 + 10*2/7 = 22.8571萬元

按照我的理解是這樣,不知道是否有誤,還請大家指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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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請問大家

如果兩間都出售(不同時點,但都在買屋兩年內)

新買的土地現值400萬

A間:土增稅約100萬,土地現值400萬

B間:土增稅0元,土地現值約150萬

能不能只申請A間土增稅退稅,另一間不管他(也沒土增稅)

之後會不會被稅捐處要求補稅?

另外二等親內的買賣(資金來源沒問題),對自用住宅重購退稅是否有影響?

謝謝

※ 引述《trollwitch (寒月遙遙子夜寥寥)》之銘言:
: 假設今天買的土地現值100萬
: 賣的兩間現值80萬、70萬
: 增值稅分別是20萬、10萬
: 如果今天想要兩間都能退稅的話有辦法嗎
: 目前我想到的方式第一間全部移轉,第二間先移轉一半
: 這樣算起來10萬增值稅還可以退5萬回來
: 請問這樣可行嗎
: 或是有其他方式呢?
: 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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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ah avatarNoah2016-01-06
自問自答:可以只申請一間,二等親沒影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