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稅局寄來的核定通知書...很怪!!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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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說明一下
我弟94年還是學生 所以由我爸媽扶養

今天我媽拿給我看94年度綜所稅的申報核定
上面說要補繳3萬多元
因為有幾個項目有調整,如下:

1.多一筆租金收入8244
2.免稅額由222000(74000*3) 調為148000(74000*2)
3.保險扣除由72000(24000*3) 調為48000(24000*2)

而我爸媽他們是繳30%的 故要補繳(8244+74000+24000)*30%=31873

上面多的那一筆租金,是記在我弟的名下(因為房子是用我弟名字)
應該是那年我爸媽有租人,當初漏報
所以現在要補繳...到這裡沒有啥問題,頂多就補8244*30%=2473

但是,我納悶的地方來了,也是要請教各位大大的地方
為啥會無緣無故,將免稅額和保費扣除額都減一人份勒??
74000+24000=98000 再*30% 就要多繳29400元
會不會是國稅局也會出錯啊??

不曉得以上問題有無高手了解?
可以幫我解惑一下,也許有機會幫我爸媽省錢,謝謝!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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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Cara avatarCara2007-03-03
是不是忘了寄你弟的證明文件?(畢業證書等之類的)
Carol avatarCarol2007-03-04
早上去國稅局,果然是他們出錯,說我爸死亡,才會扣除上述的
Bennie avatarBennie2007-03-08
|不會太扯  說人家死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