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年金追款 最高2.3萬 - 保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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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怖唷~~一張紙要收2萬3000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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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年金追款 最高2.3萬

9.3萬人最多繳3年保費 民罵:搶錢

蘋果日報 2011年08月23日【陳嘉恩╱台北報導】

沒收過國民年金繳費單的失業者或家庭主婦,下周三前可能接到一張高達兩萬三千多元
「恐怖繳費單」,這是因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法擴大納保對象七月上路,下周首次寄繳費單
將回溯過去三年保費。承辦國民年金的勞保局說,這批繳費單期限將寬限半年,希望民眾
「有多少繳多少」。

《國民年金法》修正後新納九萬三千多人,主要是曾領小額軍保退伍給付或公教保養老給
付而遭排除者,例如有志願役軍官僅領數千元退伍給付,原本終身無法參加國民年金。新
法規定,曾領軍保退伍給付、公教保養老給付等人,只要年資合計未達十五年或總額未達
五十萬元,六十五歲前無其他社會保險時,將被納入國民年金。

勞保局指,修法回溯到二○○八年十月國民年金上路日生效,因此月底寄出繳費單中,如
納保對象三年來都沒工作,將被追繳最高三十四個月保費、約兩萬三千多元。

繳款期寬限半年

對於新納保國民年金者要補繳保費,家庭主婦林小姐說:「一張繳費單要繳兩萬多元根本
是恐怖繳費單,覺得在搶錢。」

勞保局指,未特別統計有多少人繳費金額會高達兩萬多元,不過為避免新保戶無力繳納,
這批繳費單繳款期限從下月底往後延半年,即明年三月底前繳納即可;如民眾有意分次繳
納,可致電勞保局要求開立分次繳款繳費單,建議能繳多少就先繳多少。

政府應逐戶宣導

社會保險專家、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張凱翔說,估新納保者多接近六十五歲,繳保費很有利
,六十五歲後可每月領至少三千元老年給付,「但這些人拿到繳費單恐覺得是詐騙,政府
應專人逐戶宣導,避免民眾權益受損。」

國民年金擴大納保資訊

★對象:曾領軍保退伍給付、公教保養老給付或2009/1/1後領取勞保老年一次給付,投保
年資合計未達15年或總額未達50萬元,且未滿65歲、未保其他社會保險者
★人數:約9.3萬人
★追繳金額:首張繳費單於月底前寄出,回溯自2008年10月,期間符合國保資格年資均被
追繳,最高須補繳34個月保費、逾2.3萬元
★緩衝規定:首張繳費單繳款期限由9月底延長為明年3月底
★諮詢管道:(02)23961266、http://www.bli.gov.tw

資料來源:勞保局、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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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Doris avatarDoris2011-08-23
意思是我也欠2.3萬了嗎?
Rae avatarRae2011-08-25
這個再不繳會怎樣嗎? 似乎也沒講到罰則......
Liam avatarLiam2011-08-27
罰責跟之前一樣 罰配偶~這條爛條例還在
Cara avatarCara2011-08-31
那夫婦兩個都不繳 互罰也不繳....會強制繳還是查封之類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