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海外資金匯回 存專戶5年不得領出 - 股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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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原文連結:
https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9/4/8/n11170859.htm

2.原文內容:

(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)

行政院8日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,發言人Kolas會後轉述,會中討論到產業界關注的「海外資金匯回專法」草案,確定本週四排入行政院會進行審議。

她提到,此案的立法目標是因應國際情勢,以及諸多不確定因素,包括美中貿易戰等,台商有強烈需求要布局全球,希望趁此時機,引導個人與企業的境外資金匯回台灣,促進產業發展,增加就業機會與投資,創造多贏友善的境外資金匯回環境。

Kolas表示,會中行政與立法機關代表達成共識,在稅率方面,法案通過的前兩年,第一年將資金匯回,稅率為8%,第二年10%;若有實質投資,政府會將繳的稅減半退回,等於稅率變成4%與5%。

此外,匯回資金不得購置不動產,必須存入金融機構的專戶控管,遵循洗錢與資恐防治相關規範;匯回資金的5%可以自由運用,25%可以進行金融投資,包括購買上市櫃公司股票與政府公債,適用的金融商品類別將由金管會擬定,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。

Kolas指出,剩下的70%可以進行實質投資,直接投資產業或透過創投、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的國家政策產業,例如五加二、長照;可投資的範圍接下來會由經濟部擬定,同樣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布。

不過,個人或企業沒有從事金融或實質投資的資金,必須存放在專戶中,5年內不得領出,一直到第六年開始才能提取,且每年只能提領三分之一。

Kolas轉述,修法重點還有罰則的部分,個人跟企業匯回資金時,若申報不實將被處以新台幣3,000元以上、30萬元以下的罰鍰;受理銀行若未依規定扣繳稅款跟辦理申報,最高可罰30萬元。

她表示,草案已透過書面方式知會亞太防制洗錢組織(APG),獲得APG的理解;並強調部分條文還需要細修,本週行政院會正式通過後,才會有正式行政院版本。


3.心得/評論:

趁這波川普總統幫忙、妥善利用匯回資金來幫助台灣,
包含禁止炒房、鼓勵進行規範內的投資項目....等等;
其實反正是川普總統打回來的,規定稍微訂嚴一點應該也還OK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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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川普總統天天看大紀元」 真實報導獲讚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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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-04-09
最高罰30萬?匯回來炒地賺的都不止
Selena avatarSelena2019-04-11
匯回炒股買基金
Lydia avatarLydia2019-04-15
申報不實,重罰3000元,我笑了。
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-04-18
錢匯回來為什麼要繳稅?
Kama avatarKama2019-04-22
然後什麼叫實質投資 匯一億投資一萬可以減嗎
Jacob avatarJacob2019-04-23
畢竟沒什麼投資是一次全下的吧
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9-04-25
海外所得啊, 要課稅
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-04-27
3000到30萬好可怕喔
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-04-29
黑人問號
Callum avatarCallum2019-05-04
5年內不得領出……自己的錢還要這樣被管制
Andrew avatarAndrew2019-05-04
前面寫的很正經 後面最高罰30萬你在搞笑嗎
Mary avatarMary2019-05-08
法條如何不清楚,但這罰則就一次走店錢,根本瞧不起那些大
老闆
Jack avatarJack2019-05-12
罰則太輕,根本開後門
Mason avatarMason2019-05-15
這有套用在原本上市櫃的公司行號嗎?
Bennie avatarBennie2019-05-17
科科 比對面還共產黨...綠共無誤
Emily avatarEmily2019-05-20
罰真少
Selena avatarSelena2019-05-22
dpp最會的比例原則
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-05-26
這個很合理啊 你錢匯回來我跟你租稅優惠 你不能拿的優惠
又跑掉啊
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-05-31
你的錢如果匯回來沒有拿優惠那隨便你要放哪裡你家的事情

東西的前後順序想一下 不要整天在那邊什麼都要唱反調 就
會顯得很無知
Edwina avatarEdwina2019-06-04
19樓正確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-06-05
內文哪里有寫沒租稅優惠就可以到處放?
Faithe avatarFaithe2019-06-06
若沒這專法,台商海外資金回來首先面對稅局要你舉證是
本金還是所得
Ina avatarIna2019-06-08
本金則無課稅問題,海外所得則課稅20%
Annie avatarAnnie2019-06-12
但實際上台商當初赴海外投資多走地下匯兌或憑證保存
不完備
Wallis avatarWallis2019-06-15
因此造成台商無法提供區分本金或所得文件,被全當所得
課20%
因此台商根本不願意將海外資金匯回
Andy avatarAndy2019-06-18
所以這專法目標是簡化稽徵程序,趁CRS各國搶熱錢之際
吸引台商回台
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-06-20
資金最後還是會流入不動產,有太多方法破解
Hedda avatarHedda2019-06-24
方向正確
Hedda avatarHedda2019-06-28
定存算不算金融投資?可不可以100%轉定存?
Harry avatarHarry2019-06-29
轉完定存可不可以做存單質借?借出來的要管制嗎?
David avatarDavid2019-07-01
25%買股票
Lydia avatarLydia2019-07-03
這根本很好閃,罰則也形同虛設
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-07-04
違規的罰則太輕了吧 講得好聽 實際上就是以輕罰開後門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-07-08
會不會圖利的太明顯…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-07-10
看到罰則都笑了
Lucy avatarLucy2019-07-13
這罰款
Andrew avatarAndrew2019-07-18
30萬不就擺明了
Sarah avatarSarah2019-07-21
黑的出去就黑的回來啊 ………
Hazel avatarHazel2019-07-26
跟勞基法重罰2萬有87趴像
Iris avatarIris2019-07-28
罰款(X) 手續費(O)
Hardy avatarHardy2019-07-31
16樓知道共產黨是直接沒收匯出資金嗎?
Susan avatarSusan2019-07-31
沒人意識到其實自己也會受影響嗎?海外投資的
Poppy avatarPoppy2019-08-05
某幾樓腦殘得不可思議
Zora avatarZora2019-08-09
匯出給 FT 再匯回來算嗎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