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覆補退稅的問題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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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年的所得稅,在當年度都有如實申報。

但這筆報稅陸續收到三次的所得稅申報核定書和繳款書。

第一次是在106年,退稅6千多。

第二次是在107年,要補稅2千多。

第三次是在108年,要補稅4千多。

最近才有空仔細查看細項,也怕是自己的申報疏失。

結果發現第一次退稅,國稅局把我一開始已申報的所得收入,有兩筆都剔除。
所以第二次補稅,是因為國稅局把一筆所得加回來。第三次補稅再加入另一筆。

但是我一開始明明都有如實申報,而且也繳納稅金了。
打給承辦人,針對我的疑問,她也沒有回應。
只說每個單位的作業時間不同?
她也無法回覆我最終到底105年的稅務到底審查結束了沒。

有版友有一樣的情況嗎? 這樣是正常的嗎?

我實在是不想一直收到退稅補稅單啊,每次重新算所得稅都是一個大工程,實在很擾民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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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Kumar avatarKumar2019-05-02
申請複查
Kumar avatarKumar2019-05-04
寫公文進去,未來才有證據,不然很容易出問題。
Tom avatarTom2019-05-06
而且承辦人都是戶籍區域負責人,不是他承辦的不然要找
誰??
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-05-07
妳先確定一下105你申報繳稅還退稅,退稅的話承辦審查應
該無誤,只是後到所得慢,QQ