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過很多資料但依然對列舉扣除額的意思不懂
以101年本人申報所得稅為例
一般扣除額裡我是選標準扣除額76,000元
但是列舉扣除額裡的保險費
以2人來算是扣48,000元
如果本人及扶養親屬每年繳的保費需要超過多少錢
再選擇列舉扣除額會比較好?
(譬如超過76,000元或是124,000元)
第二個問題是申報書保險費裡是指人身保險
那儲蓄險是不是不能計入?
而儲蓄加人身險是否可計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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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101年本人申報所得稅為例
一般扣除額裡我是選標準扣除額76,000元
但是列舉扣除額裡的保險費
以2人來算是扣48,000元
如果本人及扶養親屬每年繳的保費需要超過多少錢
再選擇列舉扣除額會比較好?
(譬如超過76,000元或是124,000元)
第二個問題是申報書保險費裡是指人身保險
那儲蓄險是不是不能計入?
而儲蓄加人身險是否可計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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