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舉扣除的保險費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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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版友,不好意思想借這個版來釐清一下觀念

我已經爬過文..但想更確認一些,請不吝指教

(1)我扶養我媽媽,想用列舉扣除時舉的證明是否可以包括
a.我自己繳的人壽保險費→最高2.4萬
b.媽媽繳的人壽保險費→最高2.4萬
c.我自己的健保費→無上限
d.媽媽繳的健保費→無上限

列舉扣除是否可以包括a+b+c+d呢?還是a+b最高是2.4萬?
c+d的總額是否可全額扣除來報稅?

(2)我媽媽(54歲)去年6月退休,總年收入不到10萬
我爸爸(57歲)目前仍工作中,總年收入約20萬

我媽媽確定可以被我扶養的,是嗎?
是否因為我爸爸現在仍在工作,所以雖然收入低,但也不得扶養他..對嗎?

很不好意思來請教各位版友..麻煩各位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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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nnie avatarBennie2008-05-12
a.b各2.4萬 c.d無上限 第二項請看9555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