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離課稅與就源扣繳... - 所得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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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錯請指正~

: ※ 引述《ismondo (六月)》之銘言:
: : 請問這兩者有何不同阿...
: : 查過奇摩知識如下 還是看不懂 是否請板上大大能舉例呢!!? 萬分感恩!!
: : 就源扣繳:係就來源所得扣繳稅款,繳的稅可於年底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扣除而所得
: : 也得併入扣繳中。

白話的說 : "扣繳"是一種 "預扣所得稅"的行為

至於 "繳的稅可於年底申報..."云云~ 關鍵字在於"申報"
也就是必須進行"結算申報"的動作才可將扣繳的稅額拿去抵減應納稅額

PS.
非居住者因為不能結算申報
即使所得有扣繳
也不能拿去抵減應納稅額.

(他們的申報方式就是採用就源扣繳...)

舉例:
假設納稅人(單身)只有一筆薪資所得10000~
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:
居住者扣繳率:6% 10000(所得總額)-600 (扣繳稅額)=9400
非居住者扣繳率:20% 10000 -2000 =8000

A.居住者:
必須在每年5月結算申報去年的所得稅
所得淨額= 10000-77000-46000=0 (負數計0)
應納稅額=0
應退稅額=600 (扣繳稅額全數退還)

-->雖然扣繳了600~但實際計算後是不需繳稅的~因此全額退稅

B.非居住者:
不能結算申報

因此~也不需透過計算公式去推導應納稅額
應納稅額=扣繳稅額2000 即是非居住者因此筆所得而需繳納的稅金....

--->扣繳稅額即是應納稅額~ 也就是最終稅負

(可以比較一下~非居住者的稅負是比較重的...)

: "扣繳"一詞 :
: 按所得稅法第88條 :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,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
: ,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,扣取稅款,並依第九十二條規定繳納之...(後略)
: 白話的說法: 屬稅法應扣繳之所得~由扣繳義務人先預扣所得稅
: "就源扣繳" :
: 按所得稅法第73條 :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及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
: 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,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第八十八條規定之各項所得者,不適
: 用第七十一條關於結算申報之規定,其應納所得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,依規定
: 之扣繳率扣繳之....(後略)
: 白話的說法: 就應扣繳之所得扣繳稅款,此時扣繳的稅款即為該人之最終稅負,
: 不適用結算申報的規定(也就是1.不須申報 2.不納入所得課稅~
: 扣繳稅款自然亦不得抵繳應納稅額)...就源扣繳適用於非居住者.
: -->非居住者的扣繳率都比居住者來的高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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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悲不是出於勉強,
它像是甘霖從天而降,
它有雙重的福佑:
既賜福施與者也賜福接受者。

-- The Merchant of Venice, VI. i. 184-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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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Aaliyah avatarAaliyah2008-11-12
謝謝大大的解析喔!!!
Hazel avatarHazel2008-11-17
可否請大大說明一下 若是符合結算申報的納稅人 會有適用就
Edith avatarEdith2008-11-18
源扣繳的案例嗎 ? 麻煩您說明嚕!!
Necoo avatarNecoo2008-11-19
難道就是上面您舉的例子嗎 ??
Heather avatarHeather2008-11-23
10989 就源扣繳制度是針對非居住者設計的繳稅方式
我是建議你可以找市面上的書籍看一下啦.這樣觀念會比較清楚
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8-11-27
oK!!!謝謝E大的說明摟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