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今天開車不小心 撞到停在對向路邊的小貨車 有請警察來處理
但因為父親不熟悉程序 當場與對方私下和解 賠對方8,000元 (留有收據)
我知道保險公司不承認私下和解 但還是想請問
1. 私下和解的8,000部份 保險公司是全部不會理賠?
還是說 釐定責任後 仍會理賠一定金額 例如5,000 多的3,000元駕駛自行吸收?
(也就是父親已經賠8,000 但保險公司認定理賠金額只有5,000 因為父親已先代墊
所以保險公司付給父親5,000 多的3,000父親自行吸收? )
2. 如果有打電話先跟保險公司告知車禍事宜 (有留地點等紀錄)
但未提出正式的理賠申請書 這樣會留下出險紀錄嗎? 影響明年保費?
(因為如果保險公司8,000全部不會賠的話 想說乾脆不出險 避免影響保費
只是不知道之前的電話告知會不會有影響? )
還請熟悉車險的版友們幫忙解答了,感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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