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借股票 租賃所得(51) - 所得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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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小資戶有辦理股票出借(被借的)

然後有跨除權息,拿到權益補償(原本應拿到股利,不過因為出借了,所以補償我)

問題:

營業員說這個是算在租賃所得(51)裡?

我上網查,這 權益補償 應該是免稅的吧?

應該是指 出借收入才是算租賃所得,

然後單筆超過2萬才要扣10%的所得稅吧?(小資應該很難)

我主要是想說如果權益補償是算租賃所得(51)

那我還不如不要跨除權息,至少股利還有8.5%的免稅額(8萬)

謝謝回答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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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-09-17
要看借用人的情況,基本上券商不可能弄錯所得類別。
這篇給你參考https://reurl.cc/4mXL1j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-09-19
借券費才算租賃所得
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-09-23
我跟您有一樣的疑問,我有整理一篇文章,請抽空閱讀
Agatha avatarAgatha2020-09-24
希望能幫上你的忙。
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-09-26
Rachel avatarRachel2020-10-01
目前看到的文章解讀如樓上,結論是小資(所得級距5%的
)借券不要跨除權息較划算(因為有8.5-5=3.5%的抵免),
等明年五月報稅時我再回報 或有大大已經試過可以幫忙
驗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