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持有的房貸問題 - 貸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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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標題

是本人與女友遇到的狀況,

已雙方都談定結婚事宜,預計是明年中。

目前購買了預售屋,預計明年底交屋,且目前兩人名下都沒有房子,

買時請對方在簽約書上寫上兩人名字與蓋章,協議共同持有

現在有疑問是

1.目前建構期,我與女方尚未是夫妻身份,但明年底交屋時已是夫妻身份,

這樣有任何影響嗎?

2.共同持有的狀況,爬文發現應是兩人都會喪失首購資格,

但目前非首購的一段式利率,好像也是蠻低的了,是否與首購相比,並無差異

還是能首購就以首購為主?(雙方合計年收入總計約是110萬左右)

或者共同持有的狀況,利率上比較無法取得優惠?

3.若不共同持有,若是夫妻身份,是否其中一方先買房登記在自己名下即有首購資格,

之後要換房再賣出後,換另一方買並登記他名下,也即有首購資格?

4.這個首購資格指的是不是政府的方案,青年首購貸款?

如能獲得版上前輩不吝解答,十分感謝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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