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稅合一,分離課稅,贈與~~~?? - 所得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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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外國公司在我國設立之分公司 獨資 合夥組資 因不適用兩稅合一制度
故無須設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

==> 請問這句話是對的嗎? 如是對的 是直接適用所得稅法第66-1條這樣嗎?


二 計算未分配盈餘時 短期票券利息所得雖分離課稅 但亦屬課稅所得之一部分
故在計算未分配盈餘時不必計入

==> 這句話應該不對吧 錯在短票所得還是要計入 對嗎!?


三 兩稅合一下 個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或設立投資公司持有
在稅負上有何差異?何種情況下設立投資公司比較有利?

==> 煩請解答一下!?

四 某甲於95年1/10送其兒子現金70萬 4/1送其妻子現金100萬 8/20送其外婆50萬
某甲應於何時辦理贈與稅申報?

==> 配偶間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 所以應於9/20前申報 金額是70+50-111
這樣對嗎!?


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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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y avatarAndy2006-11-13
ㄜ...我不知道為何有些字體變成綠色...抱歉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