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看球人壽失能及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附約契約條款時有些疑問,
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幫我解讀一下,
如果我用全球的終身壽險掛他的實支實付計畫五
而終身壽險在第二保單年度減額繳清後,
那之後如果在其間發生失能及重大疾病(如50歲)
那實支實付的是否可以續保,且免繳保費一直到75歲?
因為他條款第11條有這樣說:
一、主契約經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時,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即不適用,但要保人得以
年繳方式交付保險費,使本附約繼續有效。要保人依前述方式繼續交付保險費時,逾寬限
期間仍未交付者,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。
這邊我不太懂~
另外一般豁免條款都會寫豁免至主約繳費期滿,可是在全球這邊看不到這些字句。
第三條【保險範圍】
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符合第二條約定之「失能」或「重大疾病」時,本公司依本
附約約定豁免主契約及附約保險費。但各期保險費之豁免金額,以保險事故發生當年度之
每期應繳保險費為限。
第一項約定豁免保險費之主契約及附約,本公司應記載於保險單面頁,其增減時亦同。
--
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幫我解讀一下,
如果我用全球的終身壽險掛他的實支實付計畫五
而終身壽險在第二保單年度減額繳清後,
那之後如果在其間發生失能及重大疾病(如50歲)
那實支實付的是否可以續保,且免繳保費一直到75歲?
因為他條款第11條有這樣說:
一、主契約經申請變更為減額繳清保險時,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即不適用,但要保人得以
年繳方式交付保險費,使本附約繼續有效。要保人依前述方式繼續交付保險費時,逾寬限
期間仍未交付者,本附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。
這邊我不太懂~
另外一般豁免條款都會寫豁免至主約繳費期滿,可是在全球這邊看不到這些字句。
第三條【保險範圍】
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符合第二條約定之「失能」或「重大疾病」時,本公司依本
附約約定豁免主契約及附約保險費。但各期保險費之豁免金額,以保險事故發生當年度之
每期應繳保險費為限。
第一項約定豁免保險費之主契約及附約,本公司應記載於保險單面頁,其增減時亦同。
--
All 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