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了一張掛失止付的支票 - 銀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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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掛失理由而退票者,持票人可先詢問付款行是否已辦公示催告

若掛失後五天未辦公示催告,則掛失止付失其效力,持票人可再提示支票

屆時就會以「存款不足」退票,發票人就會留下污點

若已辦公示催告,完成掛失止付手續,則請持票人至法院的「非訟事件中心」

找出當初公示催告該票的案子,提出「民事申報權利狀」

開庭後,證明支票並未遺失即可,至於權利人是否為持票人,即非開庭初衷了

最後再請法官通知付款行,立即解除掛失

屆時發票人當初掛失提存於「止付備付款」的錢就會轉到支存

再經提示,不付錢都不行!


ps:對持票人的帳戶,一點傷害也沒有,請不用擔心(已修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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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Elvira avatarElvira2012-06-20
推詳細說明!!!
Dinah avatarDinah2012-06-24
推! 相當清楚且實用
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-06-28
是對"持"票人的帳戶一點影響也沒有吧? 不是很確定
James avatarJames2012-06-29
超詳細!
Ina avatarIna2012-07-02
謝謝您
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-07-07
超專業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