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先天性白內障,在4歲時開刀更換人工水晶體(今年27歲),目前每年定期回診檢查,
投保時有誠實告知,也依核保要求繳交醫師診斷証明,今天收到批註:被保險人因投保前
即有左眼白內障,是故有關左眼之檢查與治療皆不在本保單承保範圍以內。
如果排除白內障或可能併發症(雖然問過醫師,醫師表示沒有)那就算了,結果竟然排除
整隻左眼!請問是否有辦法請公司修改批註?或是只能不同意不保?
感覺誠實告知還被刁難,特別請假去拿醫生証明還要被生調,有點莫名其妙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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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時有誠實告知,也依核保要求繳交醫師診斷証明,今天收到批註:被保險人因投保前
即有左眼白內障,是故有關左眼之檢查與治療皆不在本保單承保範圍以內。
如果排除白內障或可能併發症(雖然問過醫師,醫師表示沒有)那就算了,結果竟然排除
整隻左眼!請問是否有辦法請公司修改批註?或是只能不同意不保?
感覺誠實告知還被刁難,特別請假去拿醫生証明還要被生調,有點莫名其妙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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