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害險的死亡給付是否要課遺產稅?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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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傷害險

要保人、被保險人皆為A

指定受益人B

今甲因車禍當場死亡

保險金額500萬,是否應納入遺產總額?

我覺得不用

因傷害保險有準用保險法第112條

所以傷害保險死亡給付有指定受益人者應該不計入遺產

但遺產稅法第16條第九款,文字上是使用"人壽保險"

有論者認為傷害保險無本款之適用

封昌宏著,遺產及贈與稅之理論與實務2019年版,P.166

(封先生曾為南區國稅局審查一科科長)

請問有人有實務上之經驗或有其他想法嗎?

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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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間相互了解,是最花時間的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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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-09-16
一、非遺產,也可能要納入遺產總額,例如:《遺產及
贈與稅法》第15條。
Adele avatarAdele2019-09-16
二、傷害保險及人壽保險皆為人身保險,就該法條文義
解釋及保險學上之分類,傷害保險並非人壽保險。
Yuri avatarYuri2019-09-18
三、建議找函釋或相關判決。
Ina avatarIna2019-09-20
四、遺產稅申報書上,就申報不計入遺產總額就好了,起
碼你申報了,即使審查結果最後認為應列入遺產總額,也
應該不會有罰鍰。
Erin avatarErin2019-09-25
這就是灰色地帶。已經吵很久了,問題還是沒解決
George avatarGeorge2019-09-28
財政部賦稅署83/05/31台稅三發第830869867號函:
主旨:傷害保險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
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,其金額既不得作為被繼承人之遺
產,自非被保險人遺產稅之課稅範圍。
Heather avatarHeather2019-10-03
答案出來了!如果考試的話,出年金保險或投資型保單的
死亡給付部分,就比較有挑戰性一點了。
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-10-08
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有關「人壽保險」這部分,
我認為是「贅文」,因為依保險法第112條即可不列入遺
產總額。
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-10-09
感謝解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