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版友好,小弟近日想要保保險,但有些健康告知的事項不太瞭解自己到底是否符合標
準體或次標準體:
1.曾被診斷有慢性腎臟病(二期),及青光眼,但近日已重新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,證
明無上述兩疾病,那還需要告知嗎?
2.去年健康檢查中,空腹血糖值剛好100(正常應<100),建議追蹤,需要告知嗎?
3.去年健康檢查中,胸部X光檢查,右側一放射斑塊與第六肋重疊,建議追蹤以排除為骨
島,這樣需要告知嗎?
剛接觸保險,不清楚從保險公司角度是如何看待自己體況,感謝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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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體或次標準體:
1.曾被診斷有慢性腎臟病(二期),及青光眼,但近日已重新由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,證
明無上述兩疾病,那還需要告知嗎?
2.去年健康檢查中,空腹血糖值剛好100(正常應<100),建議追蹤,需要告知嗎?
3.去年健康檢查中,胸部X光檢查,右側一放射斑塊與第六肋重疊,建議追蹤以排除為骨
島,這樣需要告知嗎?
剛接觸保險,不清楚從保險公司角度是如何看待自己體況,感謝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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