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保費用核定依據? 股利所得也併入? - 理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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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tax 看板]

作者: mango1231 (094906) 看板: tax
標題: [問題] 健保費用核定依據????
時間: Thu Nov 13 21:57:22 2008



最近有一個客戶被健保局通知..
要補繳94 95 及 96的健保費.
客戶是公司戶.然而要補繳的部份為個人.
但個人部份並無隱藏薪資以多報少..
反應以較高的薪資繳納..

重點是..健保局所要補繳的說法是....
並非以"薪資"做為核定依據.而是要以..
國稅局所核定通知書上的總所得..
言下之意..
就連個人的股利所得也要納入計算..
於是健保局就下公文給客戶要求補繳..
並要求客戶至國稅局補發94 95 96的所得通知書..以此作為健保費的計算方式.

這不是很怪嗎??以我的認知裡..不是應該以個人的薪資所得做為計算標準嗎???
如此一來..是不是全台灣的人都適用?
不變成擾民了?

怎麼突然變成了連股利所得也要納入計算..
有人聽說過此一說法嗎 ???
因為客戶確實已經收到健保局的文要求補繳..但又覺得很不合理..

請問..這樣是否正確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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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mp0623 低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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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Doris avatarDoris2008-11-17
真的假的? 以所得總額為費基是二代健保的規劃, 草案現在
還躺在立法院
Hedwig avatarHedwig2008-11-22
真的.因為客戶很氣.所以想問問高手.有沒有解...
Wallis avatarWallis2008-11-22
看來要走行政救濟這條路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