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造業個人擔 - 理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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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技巧

如果別人有急用但是這筆錢對自已很重要

不要借人錢
請別人保管錢
也就是
簽保管條不要簽借據

這樣可以避免民事官司而走刑事官司
這樣對方還錢的意願會比較高

缺點會損失利息



※ 引述《lovelylion (一定要雄糾糾才行)》之銘言:
: 不要因為好心、講義氣而借別人錢
: 錢出去了,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
: 先想清楚自己的能力有多少
: 我也相信真正的朋友不會賴你的帳
: 問題是他要什麼才能還的出來
: 如果那天你要用錢時,會不會換你自己陷入困境
: 最後與各問版友們分享
: 盡可能地不要借人家錢,借了就要有拿不回來的打算
: 以上是本人個人經驗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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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Linda avatarLinda2010-09-26
這種講法對嗎? 誰會沒事請人幫忙保管錢?
Ethan avatarEthan2010-09-28
上了法院對方一定會抗辯是借貸關係 法官真的會認為是侵占
嗎? 有沒相關的判決可以瞻仰一下??
Lily avatarLily2010-09-30
可能會偷雞不著蝕把米 是借貸就是借貸 不要引用錯誤
Iris avatarIris2010-09-30
重點是走刑事。如果你借給會抗辯的人,那寫借據不是更慘.
Jack avatarJack2010-10-05
那既然很重要 那一開始就不要借就好了= =