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告保險業務員偽造文書,下星期就要開庭
身為被保險人完全被蒙在鼓裡,還被業務代簽名
因為目前家裡生意嚴重變差經濟遇到困難,
我的保費需要自己幫忙分擔,
爬了保險版的文之後才發現,業務員賣的都不是對我們有益的保險
可是累積總繳保費已經高達200多萬,
光是自己的部分,醫療險的年繳保費高達12萬,實在擔不起
故主張契約無效,
已經有查到保險法第105條及第130條
http://ppt.cc/60fU
由於在89年度(11歲)時已經購買過此保險公司的保單,
所以簽名的方式,還停留在當時11歲時的簽名方式
並沒有去做"簽名更改動作",
而業務員代簽名的字跡,跟先前買的保單簽名方式完全不同
個人認為
保險公司行政上嚴重疏失,
為何"簽名方式"與先前所購買保單上簽名不同,
貴公司的核保人員、業務人員、單位主管完全都沒有把關,
反而讓保單投保成功,
且買的除了健康保險還有"人壽保險",
甚至同一張保單,
http://ppt.cc/Ze-J
被保險人簽名的方式左右邊兩頁完全不一樣,還可以投保成功
請問一下各位高手們,這有辦法告公司什麼嗎?
因為之前已經有先跟公司&業務三方協調過,
保險公司表明:要告來告我們走司法程序
業務則當面斥責我:你們家在裝窮故意不想繳保險費不要在那博取同情...
個人覺得太過於惡劣,完全欺負消費者
找來的民代也跟對方不錯根本派不上用場,還勸我們別告告不贏
這讓我更火大,所以我會暫時放下工作,準備做好長期司法抗爭
希望大家可以助我一臂之力,
好好嚴懲這些不肖業者跟財團!謝謝您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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