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自然人憑證報稅之疑問 - 稅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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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使用自然人憑證報稅
結果為國稅局要退稅3000給我
輸入完退稅帳號就沒了

之後爬文看到的實際情況為:
1.要把收執聯印出來寄回國稅局
2.列印繳費單

可是又看到在收執聯的最後有寫到2點:
1.您已完成申報,請妥善保存此收執聯,作為申報完成之憑證
,附件不須送交各地區國稅局、分局、稽徵所
2.*您輸入的列舉扣除項目,經系統計算後採用標準扣除額較
有利,且無其他應檢附之證明文件,故無須列印「應檢送各項
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。

所以,我到底要不要印出來寄收執聯回去啊!?
懇請解惑,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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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Noah avatarNoah2011-05-28
你上面提到的1是如果列舉的話才要寄 2則是要繳稅的話
Elma avatarElma2011-05-29
才要列印繳費單 你是要退稅 所以不用囉
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-05-31
不用寄任何東西,收執聯請自行保存七年。 :)
你說爬文是爬到哪一篇啊?那個不是"退稅"的案例吧
Oscar avatarOscar2011-06-04
我爬到的很多情況都是1.要寄回,2.去7-11繳,我以為是標準
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-06-06
作業程序,所以才來此請教,感謝版友的熱心回覆
Edith avatarEdith2011-06-07
那些案例不適用於你,你是標準扣除額+退稅
Lily avatarLily2011-06-09
原PO要做的是:請妥善保存此收執聯,作為申報完成之憑證
Lydia avatarLydia2011-06-13
若無法列印,也必須要存檔起來. 可參考板文 / 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