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問題如下:
我在高雄工作(戶籍仍在嘉義)
我媽住在嘉義,她今年55歲
去年所得差不多是10萬元左右
那我可以申報扶養我媽嗎?
又,我用的是自然人憑證
扶養有分在學、同居、無謀生能力
那我是不是要選無謀生能力?
如果都ok的話
那我就是可以再扣(老媽的部份)
74k + 75k -100k = 49k .......(?)
right?
thx.
--
我在高雄工作(戶籍仍在嘉義)
我媽住在嘉義,她今年55歲
去年所得差不多是10萬元左右
那我可以申報扶養我媽嗎?
又,我用的是自然人憑證
扶養有分在學、同居、無謀生能力
那我是不是要選無謀生能力?
如果都ok的話
那我就是可以再扣(老媽的部份)
74k + 75k -100k = 49k .......(?)
right?
thx.
--
All 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