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同病同酬 醫材將可自費 - 保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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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udn.com/NEWS/BREAKINGNEWS/BREAKINGNEWS9/7457213.shtml

【中央社╱台北26日電】
2012.10.26 07:30 pm

健保住院同病同酬DRG制度實施後,原本禁止自費,健保局決定通融,自12月1日起
,病人可以使用自費較新、較好的醫材。

中央健保局組長沈茂庭指出,154項住院DRG給付制度實施2年多,病人和醫師都抱怨
,想要使用新式的骨釘、骨板,健保完全不給付,如果要全額自費,新台幣10餘萬
到20萬元的費用,大多數病人吃不消,自費骨科醫材市場幾乎停擺。

健保診斷關聯群(DRG)的給付制度,規定住院病患同病同酬,病人住院及相關檢查
、手術、醫材等項費用,健保包裹給付,禁止病人自費;如果病人想用健保不付的
新式醫材,則醫材連同住院、檢查、手術,整包全部自費。

在「全健保」和「全自費」之間,健保局日前公告12月1日實施 「全民健康保險保險
醫事服務機構收取自費特材費用規範」,沈茂庭說,病人將可使用自費醫材,其餘仍
由健保負擔,醫院要開收據,且向健保局請款時,不可重複申報醫材。

新式骨釘、骨板的自費行情動輒5萬、6萬元,沈茂庭說,健保局要求醫院提供骨材報
價,以了解市場行情,為明年上路二代健保醫材可自付差額的新制鋪路。




想法評論:

幾個月前,大家討論了一長串,看來現在有解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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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Mary avatarMary2012-10-28
相關討論串可以看這篇的相關主題#1DFQ4plv
Rachel avatarRachel2012-10-29
不錯不錯...
Ethan avatarEthan2012-11-01
意思是大家弄了很久的雙實支甚至三實支不再那麼必要嗎?
Harry avatarHarry2012-11-03
"非健保身分住院"應該是回到比例理賠的規定, 應該不是判
Faithe avatarFaithe2012-11-06
斷有無住院必要的要件吧?
Susan avatarSusan2012-11-11
認同樓上
Iris avatarIris2012-11-16
非健保身分住院被視為是非必要住院而不賠 這不是常態
Bennie avatarBennie2012-11-18
但也不是什麼很罕見的理賠糾紛
Olivia avatarOlivia2012-11-20
依據規則來說,保單只有限制是否是健保身分
但只是保險公司硬要加上是否為必要住院的條件罷了
Kyle avatarKyle2012-11-20
畢竟,仍是有人刻意的住院請保險金啊
Yuri avatarYuri2012-11-24
PS為什麼會抓必要住院這個點,請看醫療險之住院定義
Noah avatarNoah2012-11-27
判斷的人應該是醫生,而非有無健保身分...
Erin avatarErin2012-11-29
沒錯
Quanna avatarQuanna2012-12-02
所以,才說是理賠糾紛呀~~~~現在這新制,至少可以避免這種
情況產生
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2-12-04
實務上就算用健保身分就醫~~也不少被保險公司認為是
Sarah avatarSarah2012-12-06
非必要性就醫,另民國80幾年的保單是用社會保險來判斷
必要性判斷的醫生,是有限制的,不是每個醫生都可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