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星隨身碟專利訴訟 二審敗訴 - 專利

Table of Contents


原文恕刪

快考專利師了 行政訴訟法還沒念

基本上滿接近民事訴訟法 說起這個就想到邱師

話說我的看法不是舉證責任的問題

是法院職權調查的界限

第一審認為不屬職權調查的範圍 那TIPO未調查證據

證據能力不足 所以韓狗勝

但第二審認為屬職權調查的範疇 TIPO查不查 法院都有查知的義務

至於到底屬不屬職權的範圍 那可看法院啦


不過這樣又有一個對韓狗更不利的是
如果是V大承辦的 嘿 發回一審 萬一法官認為具不具專利
都是職權的範圍 那可不觀北美的事

不過還是看判決主文為斷 記者有時都亂講一通





--

All Comments

Necoo avatarNecoo2008-06-28
請注意修辭 避免攻擊性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