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就下列資料,按夫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方式,計算丙夫妻二人91年各自
之課稅所得額:
(1)丙在私人企業服務,年薪125萬元,妻在公家機關服務,年薪160
萬元
(2)丙投資某上市公司股票,全年獲得股利18萬元,另享稅額扣抵比率
37%
(3)丙妻在台灣銀行有存款,全年獲息32萬元
(4)丙在台中市有一棟房屋出租,扣除費用後,全年租賃所得有30萬元
(5)丙扶養子女二人,父親一人(72歲),及姑姑一人(58歲),領
有殘障手冊,共四人
(6)丙之長子為專科三年級生,91年學費5萬元,其另利用暑假工作,
獲薪7萬元
(7)丙本年出售房地產一幢,土地部分獲利110萬元,房屋部分損失26
萬元
Ans:
綜合所得總額=125+160+18+32+30+7=372
免稅額=74*5=48.1
標準扣除額-有配偶者:6.7
特別扣除額-薪資:7.5*3=22.5
殘障:7.4
儲蓄:27
特別扣除總額=22.5+7.4+27=56.9
我想請問的是...我降的計算有錯嗎?!請各位大大指教一下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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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課稅所得額:
(1)丙在私人企業服務,年薪125萬元,妻在公家機關服務,年薪160
萬元
(2)丙投資某上市公司股票,全年獲得股利18萬元,另享稅額扣抵比率
37%
(3)丙妻在台灣銀行有存款,全年獲息32萬元
(4)丙在台中市有一棟房屋出租,扣除費用後,全年租賃所得有30萬元
(5)丙扶養子女二人,父親一人(72歲),及姑姑一人(58歲),領
有殘障手冊,共四人
(6)丙之長子為專科三年級生,91年學費5萬元,其另利用暑假工作,
獲薪7萬元
(7)丙本年出售房地產一幢,土地部分獲利110萬元,房屋部分損失26
萬元
Ans:
綜合所得總額=125+160+18+32+30+7=372
免稅額=74*5=48.1
標準扣除額-有配偶者:6.7
特別扣除額-薪資:7.5*3=22.5
殘障:7.4
儲蓄:27
特別扣除總額=22.5+7.4+27=56.9
我想請問的是...我降的計算有錯嗎?!請各位大大指教一下囉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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